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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2012-12-16 13:40  

关于发放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2013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已经印制,请各学院安排工作人员到南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楼312室,办理盖章、领取手续,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10月17日

10月18日

10月19日

上午

数学学院

信息学院

经管学院

政治学院

美术学院

物电学院

体育学院

下午

化工学院

中文学院

土建学院

音乐学院

机械学院

计算机学院

外语学院

新闻学院

10月22日至26日,南湖学院5个系,直接与付芳老师联系

二、 相关要求

1.工作人员

毕业年级辅导员须在每个毕业班级派出1-3名毕业生(视班级大小而定)协助付芳老师发放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书,两个材料均为一式四份。

2.控制发放

各学院、南湖学院各系领取材料后须严格控制就业协议书的使用,同学间不得借用,对于一心升学(主要指考研)无意向就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推迟发放就业协议书。

3.编号

就业协议书号码要等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之后才能确定,到时我处将有通知进行说明。

4.补发

不慎遗失、损毁就业协议书,必须填写《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按照程序补办。

5.签约需谨慎

各学院毕业年级辅导员应认真指导毕业生签订协议,毕业生要做到谨慎签约:首先要明确用人单位的合法资质,签约时要确定到岗时间、任职岗位、从业地点、工资福利、有无住房保障、违约成本等等。

毕业生正在复习准备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准备考取或入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项目等,一定要在“双方约定其他事宜”中标注“若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本协议自动解除”之类语句。

6.改派

严格控制改派,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欲毁约另找工作者,毕业生本人必须与单位代表依照原定协议内容协商解除协议,并取得单位出具的书面解除协议证明原件(必须盖公章)。

三、 联系方式

地点:南院15号教学楼后南院二食堂三楼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312办公室;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730-8640149。

附: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

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

毕 业 生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院系

专 业

学历

学号

是否填写

□ 已填写

□ 协议书空白

申请补

办原因

□ 本人遗失 □ 公司遗失 □ 毁坏 □ 其他

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流程

应提供的材料

1、毕业生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附后。

2、毕业生愿意接受因谎报实情而受到相应处分的书面保证。

诚信承诺

本人所述情况属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同班同学

见证意见

1、

签名:

年 月 日

2、

签名:

年 月 日

3、

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申请者应先从学校或学院就业网站下载本表,再按表上要求逐项如实填写,经辅导员和所在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于规定受理时间将《补办就业协议书申请表》,协议书原件(换发)等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经过以上程序,同意给予该毕业生补办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经办人:

领取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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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0-8648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