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学生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状况下学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一)学生出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请假管理制度,遵循请假程序,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出入校园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进行申请,请假要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请假,不以虚假理由请假。确属因身体疾病、实习等特殊原因,可以请假外出,但学驾照、校外兼职等情况不属于批准范围。审批同意外出的同学须全程做好自身防护。
(三)学生特殊情况请假外出校园须写明目的地、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并注明途径路线,不得去当时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应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出校门后行踪。
(四)学生特殊情况请假外出校园须严格遵循请假程序,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20年下学期学生特殊情况请假外出校园审批单”。学生请假外出的目的地属岳阳市区内的,须经辅导员核实、系党总支书记同意,目的地属岳阳市区外的还须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
(五)学生返校销假时凭请假外出校园审批单进校,进校时主动进行体温监测,体温异常者暂缓返校。正常返校后要主动到辅导员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六)学生违反本管理规定,将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条例》及《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明学生纪律要求的通知》严肃处理。
(七)因疾病、教学计划安排的实习等特殊原因需长期固定进出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个人承诺后,按照“一事一批”的审批制度,通过所在系向院学工办申请。经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审批通过后将发放进出校园特别通行证。通行证仅限本人使用,一旦发现外借、私自涂改等违规行为,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二、公共场所相关管理要求
(一)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学生在校内可不戴口罩。
(二)严禁组织校外聚集性活动,减少在校内室内组织聚集性活动,不提倡组织室外聚集性活动。
三、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纪律规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施封闭管理,学生未经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外出,凡私自外出者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须办理请假手续,凭审批单外出,返校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二)按照学院要求认真做好疫情排查、信息填报等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违反规定拒不配合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严格学生宿舍管理,返校学生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按时归寝,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串门、不聚集。晚归1次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夜不归宿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
(四)不得漏报或瞒报个人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等信息。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学生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所在系报告,不主动上报身体异常情况,或因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记过(含) 以上处分。
(五)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
(六)返校学生不得私自组织未经批准的聚餐、聚会及有人员密集接触的文体类活动。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
(七)违反校园封闭管理相关规定,私自翻越围墙、栏杆等障碍设施到校外活动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北七栋住宿学生凭特别通行证和校园一卡通刷卡往来东院和北院,往来希望门和北院两个大门之间单次通行限时10分钟,即从希望门出发前往北院大门或者从北院大门出发前往希望门应于10分钟内完成。学院通过调取刷卡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学生通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生不得利用往来东院和北院大门之时外出校园,学生强行到校外活动者,给予记过(含)以上处分。
(八)不得违反学院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的其他防控措施。违反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四、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学生违规违纪处理
(一)因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得提前解除。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公安机关处罚的,学院依据《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三)返校毕业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处分解除之前,暂缓毕业。
(四)疫情防控期间,有2种或2种以上违反上述8条所列违纪行为的,可以合并执行。
(五)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处分的程序与权限、处分的解除等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处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受到处分的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依据程序提出申诉。
南湖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