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各系2017-2019级在校学生人数,学院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请各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增减资助名额、拆分指标,不得挤占挪用,要将资金切实落实到学生身上。
二、评审程序
1.系部推荐
各系按照学院分配指标确定本系推荐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输入资助系统平台,并将纸质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学工办1227办公室李俊杰老师处。
2.学院审定
学工办汇总后,提交院务会研究审定,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按要求在资助系统平台填写并导出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要求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且须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请于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将国家奖学金评审表原件2份(纸质档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名后盖系行政公章)交学工办1227办公室李俊杰老师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要求在资助系统平台中填写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各系将申请审批表留存备查,并于10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表(纸质档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名后盖系行政公章)交学工办1227办公室李俊杰老师处。
3.具体评比办法见《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2019版学生手册P134)。
学 工 办
2020年9月15日
附件1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docx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 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