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学院将于2020年10月4日上午9点组织对综合楼六楼弘毅自修室、致远自修室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要求同学们于10月4日前将放置在自修室地面、桌面以及书架上的书籍等个人物品全部带走。逾期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由此导致物品损坏或遗失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为了提高利用率,学院实施自修室个人物品每日清理制度。清理时间为每晚10点,请同学们每日自觉带走所有个人物品。所有未带走的个人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清理,由此导致物品损坏或遗失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学院重申,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长期占用座位。同学们在使用自修室时,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定,不准带食物入内,不得私接乱搭电线,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学院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将取消座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处理。
为避免有的同学因不知情而导致损失,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希望同学们理解和配合。
南湖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