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通﹝2025﹞6 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按照各系2022-2024级在校学生人数,学院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1)。请各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增减资助名额、拆分指标,不得挤占挪用,要将资金切实落实到学生身上。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
2.各系初审。各系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在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至学工办。
3.学院评审。认真评审各系报送的名单和材料,提出我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建议名单,报院务会研究审定。
4.公示。院务会研究审定后,将结果面向全院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材料报送。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资助业务管理系统中按规定时间完成材料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审批表(样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且须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国家奖学金:10月17日前各系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中提交国家奖学金的数据,并将评审无误的纸质评审材料按要求打印报送学工办1227办公室余航远处,南湖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52072235@qq.com)。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10月27日前,各系在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中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数据,并将南湖学院2024-202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52072235@qq.com)。
3.具体评比办法见《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2024学生手册P139)。
附件: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南湖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南湖学院2024-202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南湖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