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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立项项目结题的通知
2018-03-23 08:10   机电系宣传部

各系: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6号)要求,决定进行2018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和2017年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和结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申报须提交《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一份(见附件1),申报表必须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③往年已立项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能再次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3. 项目选题可由学生自行确定,也可来源于指导教师的拟定课题。选题要贴近实际,体现创新。为保证质量,各系应举办相关讲座,帮助指导学生选题,认真负责地作好筛选初评工作,学院不接收学生个人申报。

4. 项目应由3—5位本科生组成项目组进行申报,并配备项目指导教师1-2名。为确保项目完成质量,每个参与项目的学生团队必须具有足够在校研究时间,团队中至少应有大二、大三的学生各一名每个指导教师限指导申报2项。

5.今年继续设立委托项目若干,旨在扶持学院运行管理中可以让学生参与协助的项目研究。

6.对于获准立项的项目,各系应积极支持,为项目实施创造必要条件,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以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项目结题后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补助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7.对2017年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7年立项项目须填写结题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项目研究成果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稿(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并交验原件;若为研究报告,需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若为开发软件,需提供安装光盘;若为机械设计等,视具体情况提供实物或照片。如有单位或专家鉴定意见的也应一并提交。所有2017年度学生科研项目(含2016年度延期项目)均需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和报销结余经费。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写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经教务办同意方可延期。

2017年立项的省级项目,按照相应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与院级项目同期结题。

8.学院在2018年获准立项和结题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9.各系要积极负责地组织好本次申报和结题工作,各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选,排序后汇总上报教务办。请各系将申报和结题材料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3、4),于4月10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稿材料(含附件1、2、3、4)一份交教务办李琳桂老师(1号楼1209室,电话:8337682),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17616511@QQ.com)。

附件:

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2.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3.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5.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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