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20〕12号
关于组织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院):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切实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南湖学院课堂教学工作2年以上,2020年度全年承担理论课教学,且担任至少一门本科理论课程完整的主讲任务,该年度在南湖学院的授课任务达到或超过本系(部)相应专业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教学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研室各项活动,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2020年度(两个学期)教学测评学生评教结果均位列本单位排名前50%;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良好以上,且至少一个学期为优秀。
2、部分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缺项而导致无综合测评结果的,原则上不能参评,由此影响教师评优的,由相关系(院)或教研室负责。
3、推荐评优比例不大于本系(部)该年担任南湖学院教学的教师人数的5%,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3。各系(院)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推荐相关人选,超额推荐的按汇总表排序作末位淘汰。各系(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名单,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4、在该年度中参加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作为评优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且承担了多门课程或开新课的教师。
6、不能用普通话授课的教师和当年出现过教学事故或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受到学院追责者不得参与“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各教学系(院)将此通知转发和张贴,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教研室申报,填写《南湖学院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表1),教研室择优向所在系(院)推荐。
2、系(院)成立评审小组,在各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该年的全面教学工作和综合评教结果,结合学生对拟推荐教师的主观评教意见,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系(院)和校本部相关学院公示3天。
3、教务办对系(院)推荐人选按教学质量测评综合结果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在南湖学院教务办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审批并及时公布评选结果。
4、各系(院)填写《南湖学院2020年度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报送教务办1211办公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到39432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