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21〕11号
关于核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各年级
本科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各年级适用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请做好各专业各年级2021-2022-1学期本科教学执行计划(含辅修专业执行计划)核查工作。
一、教学安排中课程信息的核查及处理
(一)核对范围:所有专业所有年级2021-2022-1学期执行计划;
(二)核对依据:各年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已审批的培养方案微调申请(以下简称《方案》)。
(三)核查方法与流程:各教学系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管理”-“统计报表”-“教学安排”下载各专业年级2021-2022-1学期教学安排,请相关负责人核查相关安排信息。
(四)各系要确保各专业各年级执行计划准确无误,避免出现课程遗漏、多余、重复或错误。教学计划一旦确定,即生成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原则上不再调整,如确需变更教学计划的,须在第八周周五前(4月23日)填写南湖学院专业培养计划微调申请表,微调申请表经学院审批通过后,课程信息需新编代码的,先由教务办在教务系统中新增课程信息,再由专业所在系在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删除原课程,增加新课程信息。如仅对某年级开课学期进行微调的,须在第八周周五前(4月23日)办理教学计划课程开课学期临时调整审批手续(流程见附件1),经教务办审批通过后,再由专业所在系在该年级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管理”维护管理模块中更改开课学期。
(五)核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方案:
1.教学安排中遗漏课程的,所在系查实后,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处理。若培养方案维护管理模块中遗漏该课程的,请增加该课程,并设置好开课学期、课程属性等信息;若培养方案维护管理模块中有该课程但开课学期不是2021-2022-1学期,请复查《方案》,确认课程开课学期为2021-2022-1学期的,请在系统中将该课程开课学期更改为2021-2022-1学期;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以前微调到2021-2022-1学期的课程。
2.教务系统教学安排中有,但《方案》中开课学期不是2021-2022-1学期的课程的,请将该课程更改到正确的开课学期。
3.课程属性、考核方式与《方案》不符的,请专业所在系更改。
4.课程信息(课程号、课程名、总学分、总学时、周学时、授课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与《方案》不一致的(部分专业《方案》中的公共课代码与全校方案不一致的除外),请专业所在系先复查是否在培养方案维护中引用了错误的课程,如果是引用了错误的课程,请所在系教学秘书在培养方案维护中删除原错误的课程,重新增加正确的课程信息。如果引用的课程没错、但课程信息有误或者开课单位有误,请联系教务办处理。
5.特别注意:对于没有学生选修方向课的学院,已确定不开课的专业选修课,请所在系在培养方案维护中将相应课程的备注标注“2021-2022-1学期不开课”,并一定要将相应课程计划学年和计划学期设置为空。
二、备案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周安排信息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占用教学周的,要认真审核各门课程周学时及具体的周次安排,确保实践教学环节及课堂教学安排合理有序,并请在“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进程(模板)”中标注实践教学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于第八周周五下午下班前(4月23日)将电子版发到教务办备案。注意:如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中有交叉课的系部,请一定提前与开课学院沟通好开课周次。(比如金工实习等)
三、核查时间安排
系统中培养方案信息录入错误的以及课程开课学期临时调整的,均需在第八周周五前(4月23日)完成,表格报教务办备案,第八周周五下午下班前(4月23日)将各专业各年级教学安排打印(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上交教务办1209办公室备案,第九周周五教务办将下发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任务。
附件:
1. 附件1:南湖学院教学计划课程开课学期临时调整审批表
2.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进程(excel模板)
南湖学院教务办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0: 南湖学院教学计划课程开课学期
临时调整审批表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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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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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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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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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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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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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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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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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调整原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课程开课学期调整不会影响后续课程开课的论证意见:
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专业所在系审批意见: 系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
教务办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院长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
经办人:
注:1、教学计划课程开课学期调整由专业所在学院提出(包括因开课单位原因不能正常开课的交叉课)
2、教学秘书依据本表审批意见,在教务系统中调整相关专业年级的教学计划课程的开课学期,并在计划备注中注明“xx时间将开课学期由xx学期调到xx学期”
3、本表由专业所在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