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21] 2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良性发展,依据《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院政发〔2018〕6号)的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省、国家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以及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19年度立项的省、国家级实施周期为二年期,2020年度立项的省、国家级实施周期为一年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各相关单位应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已建设成效及后阶段研究计划,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解决办法,并提出建议。同时获得省、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只要填报一份中期检查表。获省、国家级立项的项目须同步在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中期审核材料。
2、指导教师须督促各项目组填写好“附件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按要求如实签署有关意见。“中期检查表”由各相关单位汇总并填写“附件2: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于6月8日(星期二)前提交,纸质稿一份交教务办(1211室),电子稿发教务办李琳桂电子邮箱:517616511@QQ.com。
3.对2019年和2020年已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立项项目须填写结题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项目研究成果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及扫描件电子稿(含封面、目录、正文等),并交验原件;若为研究报告,需提交打印稿和电子稿;若为开发软件,需提供安装光盘;若为机械设计等,视具体情况提供实物或照片。如有单位或专家鉴定意见的也应一并提交。所有2019年度和2020年度学生科研项目(含2018年度延期项目)均需按规定办理结题手续。请各系将结题材料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和报销结余经费。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主持人写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经教务办同意方可延期。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立项的省级项目,按照相应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与院级项目同期结题。
4. 本年度结题的省级与国家级项目将于7月6日前登录 相应平台提交相应材料,并提供一份结题材料,填报好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期结题。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在当年不得报销经费。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登记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 务 办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