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学院党校规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补充规定。
二、精心挑选一批理论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热心党校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兼职教师。选调和聘任兼职教师要报经院党校备案。
三、党校兼职教师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扩大知识面,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和教学水平。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严格依据党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写教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党校要加强与兼职教师的联系,反馈学员意见,组织好教学,党校督导组将不定期听课检查。
四、组织制定及严格实施培训班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不能少讲或是删减相关内容及学习方式,确保党校教学计划的实施。
五、党校教育要突出党性,把理论教育与增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要加强实践性,组织学员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
六、严格管理。为保证办班质量,每次培训人数不宜过多。在办班中,每班要配备班主任,选出班干部,组建班委会,成立学习小组;组织开展好学习、讨论、活动等各项工作;认真考核、考察积极分子在培训班的表现,写出书面考核鉴定,凡经党校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党校发给证书。评选出优秀学员。
七、协助院党校,根据学员考试考核情况,办理登记注册、学员结业证发放等工作。
八、将办班所有相关材料归卷、入档(含教学计划、学员名单、评优名单、考试试卷、成绩册、学员鉴定表、出勤汇总、小组讨论记录、工作总结、照片等材料)。
九、在办学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党校的交流和协作,努力完善办学机制,年终写出书面总结上报院党校。
十、入党积极分子进系校接受培训,先要将培养发展计划报组织部备案,其学员由各班团支部推荐,团支部审定报组织部。由组织部发布入学通知,学员按规定日期到组织部报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