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规范助学贷款管理,确保今年该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示及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登录贷款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告知就学信息异动的贷款学生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院系、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如发现学制有误,应及时反馈给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后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登录系统维护更新。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从2015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请学院组织下一学年(2018-2019学年)有续贷意向的贷款学生于6月20日前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上一学年来的个人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下一学年的续贷意愿,并且承诺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义务,按时还本付息,字数要求100-200字以内)。
续贷声明内容必须真实,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在审核时予以退回,学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重新填写提交。
三、续贷声明系统操作事项
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或登录名、密码进入系统后(如忘记登录密码,可自助重置、联系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或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33重置),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在<续贷声明>栏中录入声明内容,续贷声明填写完整后,再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最后点击<确定>提交<贷款申请>。提交后,6月30日前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高校审核状态,如有退回,请按要求及时修改提交。
四、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办理
贷款学生的就学信息发生异动时,如更改专业、休学、退学、学生改名等情况,学生及所在班级辅导员应及时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携有效证明材料到其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当地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开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部分省份或地区有其他银行(如农商银行-信用社)开办了助学贷款的,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资助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2.填写“续贷声明”只是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流程之一,声明经学校与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需要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手续。并且在9月份(下学期开学初)带上县(市、区)资助中心开具的含有“回执校验码”的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待学校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校验成功后,县(市、区)资助中心、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整个贷款手续才算办理成功。
3.初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学校和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程序,除无需填写“续贷声明”外,流程参照第2点。
4.我校具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学生: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5.湖南省自2012年起已不再开办校园地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如有助学贷款需求,需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是在校学生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必要前提,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填写提交续贷声明。凡未认真如实填写续贷声明,造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不成功,责任自负。
党委学工部
2018年5月2日